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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商

很多人自認是個虔誠的佛教徒,不過作為一個佛教徒應該怎麼做才不違背因果,則沒有多少人仔細考慮過,為人處事也未遵照佛陀的教誨。現在來說說關於做生意方面的事。

在家學佛的居士,當然需要經營事業,才有錢充實衣食住行,不過經營方式若不依照佛法,有意無意做錯事情,雖然平時也拜佛,將來還是要受果報,所以我們應該了解正確的做法。

經商當然不像農夫那樣做粗重的犁田、除草工作,也不像建築工人需要扛水泥、挑磚塊,而且時間上很自由,務農和建築的人則在時間上受到較大的限制。經商的人,有顧客上門時才招呼,沒顧客就能自己用功,依照佛法來修持。

身為佛教徒,絕對不能賣假貨。比如某種病需要用某味藥品才能治好,有人來買時正巧他需要的藥材沒有了,就隨便拿個類似的藥(其賣藥性不同︶給顧客,因而使得病人不能早日痊癒,甚至延誤治病的良機,這種方式賣藥的人,將來自己病了也會受到被授予「非藥」的業果報。

有人受過五戒,做生意時卻愛說謊,以為不說謊做不了生意。事實上只要肯老老實實的經營,相信生意一定比別人好,也一定作得更長久,絕不會因不打妄語就做不了生意。

現在很多百貨公司的商品都公開標價而且不二價,老人來買是這個價格,小孩子來買也一樣;不會賣內行人一斤兩元,賣外行人一斤三元或四元,這樣反而省去講價的麻煩。另外年紀大的人眼花了,看不清楚東西;小孩子不懂什麼是好東西,什麼東西是壞的,老年人來或父母親差遣小孩子來買,假若拿不好的東西欺騙他,一、兩次以後,人家就不來買了。總之,要做到所謂「童叟無欺」才好。

稱東西不能大斗稱進,小斗賣出。安士全書裡有篇故事說,有人做生意使用水銀秤,賣東西時,將裡面的水銀倒向秤頭,使輕的東西稱起來比較重,十二兩稱起來就是一斤;買進東西時,將水銀倒向後頭,使重的東西稱起來變輕了。買賣東西時都偷斤減兩,這樣做是很不道德的行為。

學佛人要誠實繳稅。不久前,有幾個人為了逃漏稅,買假發票用,等到事情曝光了,他們很著急地說;「其實那些東西照章繳稅也只不過多少錢而已,買假發票用,反而賠得更多錢。」政府的稅收都是用來建設的,大家若不繳稅,哪有錢為我們開發平坦的道路?怎麼能夠建設地方?有時候我們覺得高速公路隔沒多遠就收幾十元的過路費,太貴了.,可是全段的高速公路,要天天維護好,從高雄到台北才能很快的到達,不會坎坷不平,如果沒有經費怎麼可能做好這些呢?所以做生意的人當然要繳稅,才有經費建設國家。

有的商人為了牟取暴利,把本來要給牲畜吃的奶粉或其他食品,改裝成人吃的食品。牲畜的飼料很便宜,改裝後便能賺很多錢。商品出廠都有個保存期限,聽說很多台灣的生意人到國外買些過期的貨品來賣,因為保存期限已經過了,他們就把新標籤貼在上面,改變保存期限。而現在很多國民對日期還不太注意,只看東西是不是需要,沒看是不是過期。假使生意人知道東西過期了,就不賣給顧客,相信以後人家知道你有道德,壞的東西也經常檢查取出,向你買東西都很安心。還有一種人把飼料當酵素賣,戕害人家的身體,真是不道德。總之,做生意沒必要打妄語,不要把壞的東西賣出去。

學佛的人須了解八正道,其中的正命;我們應該經營正當的事業。

有人認為殺雞、鴨、豬或殺其他牲畜的錢好賺,明知造下殺業對自己有不好的影響,卻執著自己只會那樣工作,沒其他的才能,所以不肯改業。然而事實證明造了殺業以後,所受到的果報非常可怕。就以間接的傷殺果報來舉例;有位將軍很愛吃山崖、海產、狗肉等眾生,他的太太因為開始學佛,知道不該吃那些東西,常常勸丈夫不要再吃,也不要再帶親友去吃,可惜將軍不聽勸告,吃了很多山羌肉、狗肉,牛肉、豬肉、羊肉,水族類也吃了不少。不久前他生病了,全身的肌肉一直萎縮下去,每天在床上哀號,或許魚吃多了,有時他的嘴巴一直吐唾沫,還一張一闔,非常像魚;有時像狗一樣叫著;有時雙手綣曲,好像紅蟳。他的太太很害怕,丈夫造下那麼多殺業,現在求生不得,求死也難,花很多醫藥費,兒子每天陪伴在身邊,看到那樣子都感到恐怖。由於將軍的權勢很大,每天應酬交際吃太多的眾生肉,雖說不是自己直接造殺業,果報還是猛烈。他的太太為了替將軍求懺悔,將這件事情說出來,也希望每個人都不要吃眾生肉,更何況直接去造殺業呢?

學佛人也不要畜養、販賣雞、鴨、魚牲畜等為業。將這些牲畜養大責人,自己雖然不殺,但也犯了助他殺的過失。如果我們不養,人家哪有這些動物可殺?學佛以來,看到很多賣雞的人家發生重大不幸,結果都很悲慘。有個賣雞肉飯的人,兒子全身燙傷,像雞被丟進滾湯煮一般;有人不是這裡痛就是那裡痛,怪的是,那些部位都和雞被殺的部位相同。有位在金融界服務的人,脖子很痛,腫了兩個大庖,他說;「以前都和父親一起去抓魚,最愛吃魚臉頰下面脖子那部位的肉。現在這毛病已經好幾年了,找遍醫生都醫不好。」由此可知,殺業非常可怕,等到業果報成熟了,自己就能體會出來,只是那時候,已經懊悔莫及了。

學佛人不可以經營酒業。有人說利潤最好的生意,莫過於經營酒樓賣酒了,其他生意的報酬都比不上。可是依佛法來說,自己喝酒,受害的是個人;賣酒給人,百人五十人來買,喝得醉醺醺,發生意外,受傷害或死亡,這些業果報都該由賣酒的人來承擔。最近:一件車禍的現場,有外國進口非常堅固的車輛,撞上電線桿,整部車子將電線桿包住,車內的人下場可想而知。據統計,十部車禍的車子,其中有八成是因為駕駛員喝醉酒才發生事故,假使我們不賣酒,他們沒處喝,應該可以減少這種慘劇發生。我們不能說;「我不賣酒,別人還是照賣,錢豈能讓別人白賺?」想想看,假設有人來我們這裡買很多酒喝醉了,因而開車發生事故,受重傷或死亡,我們能不難過嗎ot如果我們不賣酒給他,也許他不喝酒,能保持清醒。所以經營酒業不好,開飲食店,不要為了賺更多錢而賣酒。

學佛人更不能經營戲妓業。現在的MTV或者KTV店讓顧客看錄影帶,其中有些提供的是淫穢、不健康的錄影帶。有些提供人家唱歌的場所,除了唱歌之外,還有女孩子陪著顧客喝酒。有人經營這種行業,卻不准自己的家人去那裡玩樂,因為裡面有很多小姐作陪。自己的丈夫去玩,小姐陪他唱歌,如果他給很多小費,所賺得的錢還不夠他花用。我想:既然不讓自己的丈夫或兒子在那種場所出入,為什麼要經營來引誘別人的丈夫和孩子涉足?我們不要家人去做的事,為什麼要引誘別人做?破壞人家的家庭,或者使人家的孩子學壞,就為了賺些錢?這種不道德的錢,我們不應該用來營生。

學佛人不能做販賣男女奴僕的生意。據報紙報導,有抓人家小孩販賣的事件,轟動整個社會。有些人賭博輸了,或者吸毒上癮而把自己的子女賣掉;也有綁架別人的小孩勒贖,或者拐騙偷走賣掉的,這都是非常不道德的行為。

我們也不能販賣殺生的刀子、釣魚用其、魚網等會傷害生靈的工具。

家裡請人來幫忙做事,需要預先說明,應該依佛教的原則,否則不請他們做工。缺工人時,明知道他有不好的行為,還違反佛法勉強雇用,賣東西時,對較會欠帳的買主,故意少給些貨物,或給次等的劣質貨,這是不對的。有位張姓居士說,有人賣貨給船員十桶米,卻故意只送八桶,因為他知道船員不點收,而將兩桶米載回去了,認為那是多賺的,這是偷盜的行為。那位常常送貨不足的人,後來胃出血好幾次。教導店員做生意一定要以佛法開導,要他們做生意時老老實實,絕對不可以欺騙人家。有人把次級米當成好米來賣,或者故意將快爛掉的菜夾在中間,外面放些新鮮的菜來賣得好價錢。或將已經過期、已經壞了的東西,謊說成新鮮、剛進口的食品,這都是欺騙,打妄語。有些水果商,故意把表皮完好其實已經開始腐爛的水果,包裝成盒出售,拆開時都不能吃了,實在是要不得的行為。

所有的貨物都要標明日期或價格。像現在的超級市場,顧客來店裡,假使滿意那樣東西,買賣當然成交;如果覺得不滿意要離開,我們不能說;「你把我的東西翻亂了還不買,真過分!」不要有這種態度。商品不合所需,顧客不買了,我們用很惡劣的態度對待人家,以後他們還願意上門嗎?在日本,如果要的東西買不到時,店員都會很有禮貌的說;「實在很對不起,你要的東西我們正好缺貨。如果下次有為你服務的地方,希望你再來。」絕對不會因為不買東西,使她們白忙一場,而擺著一張臭臉給人看,這樣做,使顧客感覺很親切。

東西的價格要固定,絕對不要有貪圖暴利的心,比如兩元買進來的,賣三元四元已經賺了,我們卻想要賣到十元,學佛的人不要有這種貪念,進貨便宜的,不可以賣得太貴。聽說東西還不流行時本錢不多,一旦開始流行,往往能賺到二十倍甚至:一十倍的利潤,我們學佛的人不應該這麼做。

貨物已經損壞,願意降價出售,也應該向顧客說明白。舉個實例;我很喜愛種些花草,每次選購花盆時,所挑的花盆若壞了,店主一定主動換好的,如果同款式的花盆已經缺貨,沒得更換,但是下面有裂痕了,或某些地方有損傷,他一定說;「師父!您需要這東西,我應該賣給您,可是這花盆有瑕疵,而目前沒完好的可換,如果您還滿意,原價十元,現在賣您五元,因為我也得花本錢進貨。」老闆賣東西時,事先告知東西有毛病,回到家裡看到損傷處,當然無所謂,假使他不先聲明,事後我們發現東西不完美,心中一定非常懊惱。將心比心,東西不完美,我們先讓顧客知道,他願意就成交,不願意就算了,彼此心甘情願。譬如有些衣服,顧客沒發覺有瑕疵的情況,別人賣五十元,我們只賣四十元,可是沒將瑕疵的地方告知顧客,這樣不可以。我們也不可以故意貼張標籤,或耍手段將瑕疵的地方遮掩,讓人不能一眼發覺,等買回家才感覺受騙。總之,學佛的人除非不知道貨物有瑕疵,否則一定要明白指出,再以便宜的價格賣給顧客。這樣做也許有人笑我們笨|不說明人家還不知道有瑕疵,說明了反而不能賣得高價位|可是經過一段時間,因為我們做人老實,得到別人的信任,生意反而做得更好更久長。

以前有個人賣餅,只賣當天的現貨,第二天,則寧願把前一天的剩貨丟掉。如果從惜福的觀點來看;「自己不吃,可以送給窮人啊!為什麼隔天的東西就載去丟掉呢?」後來我想..他知道第二天的東西比較不新鮮,如花生過期會有臭油味,瓜子也這樣,鮮度不同了。自己做好品質管制,顧客對他的產品有信心。以前我沒想到這一點,只想到好好的東西,怎麼不送給人家吃,拿去丟掉多可借?現在才體會那是保證產品新鮮的作法。花生或其他產品超過了保存期限,因為包裝完好,出廠和保存期限的日期都沒蓋,我們照樣擺出來賣,心想,反正顧客買回去了,如果壞了,算他們倒楣,知道受騙也拿我們沒辦法。可是反過來想一想,顧客到店裡買東西,一再買到過期的食品,相信以後絕對不再到這裡買東西,他們再傻也只傻幾次而已,寧可走遠路到別家商店購買。所以做生意不可以欺瞞顧客,過期的食品不應該販賣,也不可以故意用價格標籤貼在保存期限和出廠日期上面,使顧客受騙。

同樣做生意,別人的生意好,我們的生意不好,應該先檢討自己做生意時的態度好不好,別怨天尤人。前些日子我才聽說..「某某超級市場的東西都能拼得很便宜,因為都進些快到期的貨物來賣。東西快過期了,所以能以很便宜的價格買進,當然可以賣得很便宜。大家沒養成注意出廠日期和保存期限的習慣,就傻傻的向他買。後來有人發現真相,將事情揭露出來,大家聽到這消息,去那裡買東西時,都很怕買到過期貨物。」我們做生意,不應該欺瞞顧客,也不應該過度擴張而舉債,因為舉債背負利息,到頭來,說不定會倒閉。我們也沒必要貸放借錢給人家,借錢給人收不回來時,經營若稍有不順利,週轉就困難了。

做生意能注意到這些事項,就會過得非常踏實,心地自然很清淨。我們不隱瞞真相,譬如假貨當真貨賣,欺騙外行人,假藥當真藥賣的傷害更是無法預料。乃至我們賣水果,明明那種水果很酸,或者才噴酒農藥不久,一星期後才能收成的葡萄,現在價格好,我們三天就收成販賣,還要顧客放心吃它們,讓人吃後損害身體,這樣做很不道德。我們能夠心地清淨,事事守法依循道德,雖然做生意、賺錢,也不算作貪,畢竟每個人都需要賺錢才能維持生活,我們用很公道的方法來做生意,這是佛教徒應該做的。